关于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工作的公告:自学考试

根据广东省自考办文件要求,请符合毕业条件且拟在我市办理毕业申请的考生,详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系统”)的“考生入口”通道提交毕业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自学考试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毕业申请时间:6月12日9:30至6月17日16:00自学考试 。在我市办理毕业申请的考生,系统提交申请时,办理地点请选择“珠海市(0400)”。

(二)毕业证照片审核时间:6月12日至6月18日自学考试

(三)现场初审及提交毕业材料时间:6月16日至6月18日9:00—12:00,14:30—17:30自学考试

二、毕业办理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须在5月1日前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自学考试 。逾期办理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6月1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前置学历信息登记,经省考办查验通过的方可申请本科毕业自学考试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学考试 ,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自学考试 ,须在系统登记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5.申请本科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如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可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取得毕业证后,须于7月3日前登录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核查自学考试 。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批次毕业申请。

三、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自学考试 ,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

(四)如有违规记录自学考试 ,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五)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自学考试 ,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自学考试

四、毕业办理步骤

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的有关手续,逾期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自学考试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申请毕业之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确认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自学考试

(二)申请毕业并采集毕业证照

毕业生图像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涉及考生的合法权益自学考试 。请考生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按要求采集符合标准的毕业证书照片,避免产生考生的学历证书数据无法在教育部顺利注册导致延迟获取毕业证书等相关后果。

考生登录系统申请毕业时,由系统直接采集毕业证照片,并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关联校验,并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以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自学考试 。图像采集规范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和附件2,考生务必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采集。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成功采集毕业证照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自学考试

注意事项:

1. 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80g/㎡(或以上)的A4纸自学考试 ,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2. 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作任何更改;

3. 在我市提交毕业材料的考生,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登记表类型请选择“非公开学院”自学考试

(四)提交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 经有关单位填写考生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自学考试

2.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学考试

3.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自学考试 ,无需提交身份证、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申请毕业的考生自学考试 ,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自考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自学考试 ,须提交前置学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包括从中国内地迁往港澳地区),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自考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自学考试

4. 特殊专业要求:

(1)药学专业(本科)自学考试 。申请该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2)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自学考试 。申请该专业毕业的考生,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自学考试 他事宜

(一)关于毕业证照采集、毕业申请的状态及审核结果,将在系统实时显示,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通过系统毕业管理模块查询相关信息自学考试

(二)广东省内各市均可办理自考毕业申请,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在广东省工作或居住所在城市就近办理毕业自学考试

(三)《毕业生登记表》必须双面打印,并由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次办理自学考试

(四)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5年10月下旬,请考生自行留意珠海市教育局网站(/)的招生考试栏目,查阅毕业证书的发放安排自学考试

附件

1.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2.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操作流程

珠海市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

来源:市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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